六、 營業地址有何規範? 答: 台北市 符合下列3種條件之1者可設: 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(如店舖、一般零售業、辦公室、一般事務所等)。 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不符(如住宅、集合住宅等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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